怪道胡宗仁:第一百五十二章.【案十九】独家新闻

宅酷小说首页怪道胡宗仁 作者:李诣凡
于是我跟胡宗仁一起,面朝着那两个鬼魂的方向,然后后退着挪动到护栏的边缘,接着再慢慢朝着出口的地方移动过去。移动的途那两个鬼魂被护栏渐渐的遮挡,所以当我们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实际上我们距离出口的位置也不过就是几米之遥。而走到出口跟前的时候,我才惊讶的发现,早前点在地上的蜡烛,已经倒下并且熄灭了。蜡烛原本的长度我们是知道的,所以从长度上来判断的话,应该是我们刚刚进入内厅后没多久,很可能就是在我被鬼魂挠了脖的时候,蜡烛熄灭并倒下了。

胡宗仁捡起蜡烛,并没有细看,就推开了门。在我们俩走出门以后,胡宗仁迅速把大门关上,锁不锁其实意义不大,接着胡宗仁就把刚才那段蜡烛,又重新点燃粘在我早前结下的绳头钉外边。

我问胡宗仁,你现在有什么想法没有,胡宗仁说,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两个鬼魂身上的水?我说当然注意到了这么明显,这两个家伙可能是淹死的。出现在这个电影院里,很可能是在死亡的当天来这里看过一场电影,而照咱们目前的情况来看,那部电影很有可能就是《海角七号》。

胡宗仁说,可这部电影不是好几年前的电影了吗?我说是啊,所以这两个鬼魂应该死了至少两年了吧,因为这部电影是2008年的。胡宗仁说,但是有个小孩啊,你说哪个爹妈会带着这么小的孩来看电影,还看爱情电影。我点点头对胡宗仁说,这也是我最没能够想通的一件事。胡宗仁也不说话,于是我接着讲我的分析,我告诉胡宗仁,你也知道,水里头死的人常常会因为水本身禁锢的作用而得不到超脱,所以这种伴随着死亡环境的鬼魂,例如它们身上的滴水,则比较不容易沟通,执念往往都很深。

我看胡宗仁有点似懂非懂,于是解释道说,如果说是去游泳溺水了,那么有大约一半的可能是遇到水鬼找替身,剩下一半就是运气实在不好了。而它们既然能够以鬼魂的形态出现,则表示它们并不是水鬼弄死的,加上这两人都穿了衣服,但是却没穿鞋,那个小孩儿的衣服甚至是有些接近这个季节的穿着,试问这种天气,到水里去游泳的人能有多少?更不用说是穿着衣服游泳了。没穿鞋估计是因为在水里死的时候扑腾把鞋给弄丢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孩先溺水,而后这个女人去救孩,结果俩人都给淹死了。

胡宗仁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开始摇头对我说,那好像也不对啊,就是如果是因为你说的那个原因死掉的话,没理由隔了这么久又回来看电影吧。我想了想也对,但是我实在也不知道为什么,按照我目前的推测来看的话,我也最多只能想到这个程度了。

胡宗仁说,要不这样吧,因为现在咱们能够肯定的,就只有这个鬼魂和那部电影是必然有联系的,那么我们就去找找那个李先生,请他查阅一下在他们电影院开始增设午夜场之前,所有排片场次里有过这部电影的时间吧。我一下就明白了胡宗仁的意思,他是想说因为这是一部早已下档的电影,通常电影院为了赚钱都不会播放那种下档的电影而会选择正在上映的新片,而且刚才李先生说的,它们开设午夜场也就是最近这段日的事,虽然不可能一直都是这几部电影,但是正是因为排到了这部片的时候开始,电影院才闹鬼。如果我们能够查阅到这家电影院在早些时候《海角七号》本身在正式上映期间的班次表的话,我们就能够根据那个时间,去了解一些那段时间发生过的事。

于是给李先生打了电话,他果然胆小到不敢一个人呆在办公室,于是我们还得专门到外边去找他,然后再跟他一起回了办公室。在办公室里他很快通过搜索的方式,找到了当初的场次表,并且他告诉我们,除了正在上映的那段时间之外,也只有最近开设了午夜场后,这部电影又才重新得到播放,这期间别的时间并没有放映过这部电影。

所以这就几乎算是确定了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在此之前,这家电影院放映这部电影的时间是2009年的2月14日,20天之后下档,那就是说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是在2009年2月14号到三月初这二十天以内。于是我对李先生说,你让我一下,我借用一下你的电脑。李先生站起身来,我开始用他的电脑试着结合几个关键字,例如"2009、淹死、重庆"或者是"2009、二月、溺水"等字眼,查了很久却也没查到。人命的事,再小都是大事,而且这种这么小的孩都淹死了,这种一定会被媒体记载的,可是我不懂为什么始终查不到,这个时候胡宗仁对我说,这个地方最靠近能淹死人的水源在哪儿?我突然一下醒悟了过来,于是把关键字稍微改了一下,明确的写上了地名后再搜索,还真的弹出了几条民生新闻。

我对照了一下时间,发现和这个案非常吻合,而且被打捞起来的死者,也恰好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只是新闻稿里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加上网民们也不见得能够接受死人的照片,所以尸体其实是被打上了马赛克,只不过我注意到那个小孩的尸体,尽管肚上的衣服被微微撩起,皮肤也因为被冷水浸泡过久的关系,显得有些乌青。但是我能明显的区分出,照片上小孩死者的穿着,和刚才在放映厅里抓住我手的那个小孩一模一样。我对胡宗仁说,找到了,肯定是这两人。于是我们开始阅读起新闻的内容,果然和我的猜测相差很远,并非孩不慎落水,而根本就是自杀的。而且让我觉得特别无法接受的,是因为这次离奇的自杀,竟然是母亲抱着孩一起跳水而死。

看了新闻报道,我觉得我有些难以接受,但很快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带着孩一起寻死的原因,新闻稿的最下方,有一个正在哭喊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很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上去大概40岁左右,从那凌乱的胡渣看得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刮胡了,虽然看上去非常憔悴,但是却穿着很讲究,不难看出,他是一个事业上有点成绩的人。而新闻稿的内容写的是,情侣吵架,情人节当天看完电影后,这个女人就回家抱着自己的孩投河自尽。女性死者的年龄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是情侣,那就说明两人是没结婚的,但是却有了孩,这个孩是不是女人之前结婚生的孩?新闻稿上并没有说。

我早前多次提过,自杀的人本身是一种大罪,而自杀若不是有很强烈的执念的话,也基本不会走到那一步,所以很多人说气话,说什么自杀死了一了百了之类的,那是不可能的,自杀而亡的人,一定会比别的死法受到的罪责更大。我和胡宗仁都不怎么喜欢接触自杀类的鬼魂,因为想要送走它们,如果没有从根上化解它的执念的话,那一般都会很困难。但是那个孩并不是自杀的呀,甚至说他是被自己的母亲害死的,尽管这个年纪的孩未必会有什么执念,但为什么他却也一直都没离开呢?

我很快就想通了为什么,我问胡宗仁,你还记得刚才在放映厅里,孩抓着母亲的手吗?胡宗仁点点头说记得啊怎么了?我说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死掉的妈妈过分想念自己的孩,所以把孩一直留在了身边,这种看似关怀的做法,对于孩来说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让他找不到自己该走的路,导致如今想留的留不下,想走的却走不掉。于是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孩给送走,至于它的母亲,那个女鬼,毕竟死于自杀,情况就比较难说了。

我把得到的这些线索梳理了一下,和胡宗仁一商量,我们觉得那个照片上眼睛被打上马赛克的悲伤男人,也许是事到如今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全部真相的人。我们需要找到他,而化解这段执念,也只能让他亲自来,因为我也实在不愿意对这两个可怜的鬼魂动粗。不过由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新闻了,即便当时派出所调查死因的时候对这个男人留下过联系方式,毕竟时间有那么久了,能否找到的确是个难题。于是我想了想,打算直接致电这条新闻的媒体方,赌赌运气,如果落款处的那个记者还依旧在这家媒体工作的话,那么或许他还能够回忆起当初写下这篇新闻通稿的时候那些情况。

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查到了这个媒体的24小时新闻热线,一般正规的报纸都会有专门给百姓提供新闻线索的号码。打过去,随着一阵彩铃般的音乐后,一个话务员接起了电话。

"您好,我们是某某报新闻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你好,我想要立刻联系一下你们的冉某某记者,我有独家新闻只告诉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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