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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吴亭的记忆,唐寅知道这位莫兵队长叫潘元,为人颇为仗义。他拱手说道:“潘大哥,吴大哥以前也没少向我提起你,说你二人有过命之交……”
“哎?”潘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说道:“同袍兄弟,在一起出生入死,如家常便饭嘛!”
“这次小弟负责押粮到郡城,还要潘大哥多多照顾。”唐寅套近乎地说道。现在他对蒲丰城内的一切都不了解,如果有熟人照顾,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不过听完他的话,潘元却皱起了眉头。他向四周看了看,拉着唐寅故意放慢脚步,低声问道:“怎么?你还要留在郡城吗?送完了粮,你赶快回你们村去!”
“这是为啥?”唐寅‘天真’地眨眨眼睛。
潘元正色道:“你不知道这里就要打仗了吗?是非之地,人家想走都来不及,你还要硬往里进?”
唐寅急忙说道:“我不怕死!既然投了军,要么荣归故里,要么马革裹尸,怎能临阵脱逃呢?”
“你少跟我说那些大道理!”潘元不耐烦地挥挥手,用手指连连戳着唐寅的头盔,气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人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若不是看在你是老吴的同乡份上,我才懒得和你说这些呢!”
唐寅还从没被人这样戳着脑袋,不过好在潘元是出于一番好意,他也就忍了。他正要说话,这时候,莫将走了过来,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啊,邓将军,是这样的,我看兄弟们大老远的押粮过来也挺辛苦的,想留他们吃完午饭再送他们出城……”
潘元点头哈腰地讨好道,他话还未说完,唐寅便故意装傻不满地大声嚷嚷道:“我们不想走!风贼就快打来了,我们要和兄弟们一同守城!”
他的话立刻引起其他人的共鸣,装扮成莫军和普通百姓模样的程锦等人连连点头,纷纷说道:“队长说得对!风贼可恶,侵我国土,我等与风贼势不两立!”
听闻他们的话,潘元的鼻子都差点气歪歪了,感情自己刚才那番肺腑之言都是对牛弹琴啊,这个马五,怎么如此不知好歹。
如果只他一个人傻也就罢了,怎么这些人都这么傻?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他悄悄伸出手来,在唐寅的后腰上狠狠拧了一把,示意他赶快闭嘴。
唐寅痛得一呲牙,果然把下面的话打住了。那莫将哪能看不到潘元的小动作,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狠狠瞪了潘元一眼,沉声说道:“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些兄弟们皆有报国之心,有何不妥?潘元,你休要从中作梗!”
“将军,他们只是村兵,哪里和人打过仗,又哪里懂得守城的技巧,一旦风人打来,他们只会碍手碍脚,给我们添乱啊!”潘元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把唐寅他们送出城。
莫将哼笑一声,说道:“没有人天生下来就会打仗,只要勤加练习就可以了,何况,等到战事爆发,他们哪怕是运运物资,打打下手也行嘛!这些兄弟统统留下,你不必再多说!”说着话,他向左右挥手道:“起吊桥,关城门!”
完了!潘元心凉半截,现在就算马五他们想走都走不了了。
在莫将的指挥下,唐寅等人把十车的粮食全部运进城中的粮仓。这座大粮仓,占地至少得有两三座篮球场大小,高度要在七八米往上,向里面看,中间只有几条窄窄的走道,其余的空间皆被一筐筐的粮食所堆满,唐寅推算,就目前这样的粮食储备,足够六十万人吃上三个月的了,更何况各地的粮食还在源源不断地往蒲丰城内运送。
照这样囤积下去,如果莫兵再省吃俭用一些,坚守蒲丰半年都没问题。倘若战事真打到那一步的话,自己的大军就得被莫军活活拖散,届时川国再参与进来,己方必败。
等把粮食全部运进粮仓之内,莫将又交代了几句,便转身离去,其他的莫兵也都散了。
看到潘元气呼呼地大步走开,唐寅赶紧追上前去,赔笑道:“潘大哥还在为小弟硬是要留在城内生气吗?”
“我不让你们待在城里,是为了你们好,你倒好,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潘元先是气恼道,而后又重重叹息了一声,环视唐寅等人,意味深长地说道:“你们没有和风人打过仗,也不知道风人的可怕啊……”
“所以我等才要潘大哥多多照顾嘛!”唐寅满不在乎地笑吟吟道。
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还是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潘元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走吧!我带你们找个落脚的地方!”
“是去军营吗?”唐寅好奇地问道。
“军营?”潘元乐了,环指周围的房宅,说道:“现在整座郡城就是一座大军营,只要是没人住的宅院,都可以住进去。不过,但凡大一点的好宅子都已经住满人了,你们只能住在破房子里了。”
“只要有地方落脚就行,我们不挑。”唐寅拍着胸脯说道,说着话,他恍然想起什么,伸手入怀,从里面抓出一把碎银和铜钱,说道:“潘大哥,兄弟们来的匆忙,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些……算是一点小意思吧!”这些钱都是从被他们杀掉的那些莫兵和百姓身上搜出来的。
潘元倒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把唐寅递过来的钱又推了回去,说道:“你们是老吴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兄弟之间,不讲这一套。”
唐寅颇感意外地看眼潘元,这人的人品确实不坏,只可惜,他是莫人,而不是风人。
潘元为唐寅等人找的房子还算不错,一间独立的院落,有正房有厢房,他们三十来人挤一挤倒也能住得下。虽说里面破旧了一些,但遮风避雨还是没问题的。
唐寅等人对潘元自然千恩万谢,并问他城中还有没有饭馆,请他吃饭。
蒲丰城内的百姓大多被迁移走了,可也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偌大的郡城,现在还开业的饭馆大大小小加到一起,也就那么十来家。
潘元带他们去了一间就位于附近的小饭馆,地方很小,可还算干净,经营饭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出头的妇人,据说丈夫死在正中郡的战场上了,是个无儿无女的寡妇。
老板娘的相貌不错,皮肤白净,大眼睛水汪汪的,堪称丰韵尤存,这在目前几乎都找不到几个女人的蒲丰城内,老板娘的存在实在太‘难能可贵’了。正因为这样,这间小饭馆就算偏僻了一点,破旧了一点,但前来光顾的莫兵还是很多,每天的客人络绎不绝,如果有机会能摸一下,碰一下,和老板娘说上几句俏皮话,也足够莫兵士卒们兴奋一整天的。
潘元带着唐寅、程锦、乐天、阿三阿四几人进入饭馆时,这里已经有十多名莫兵在吃饭。
没有空桌可坐,潘元环视了一圈,见有两名莫兵占了一张大桌,他走上前去,拍拍二人的肩膀,说道:“兄弟,帮帮忙,到别的桌挤一挤!”
那两名莫兵闻言,眼睛立刻瞪圆,但看到潘元的胸甲上刻有队长的印花,二人的气势又立刻软了下去。
军中就是这样,一级压一级,队长是个绿豆大的小官,但对普通的士卒还是很有威慑性的。
两名莫兵忌惮潘元队长的身份,即便不甘心,也只好站起身,端着菜盘和碗筷,挪到别的桌。潘元落座,然后向唐寅等人招招手,说道:“来、来、来!都过来坐!”
唐寅故作怯生生地落座,然后低声问道:“潘大哥认识那两位兄弟?”
“怎么可能?好几十万人,我哪能人人都认识?”
“那他二人怎么肯让座啊?”
潘元笑了,回手指了指胸前的印花,说道:“就凭这个。”说着话,他也看到了唐寅胸前的队长印花,说道:“马五,这里可是中央军,不象你们村兵,队长和普通士兵都没高没低,没上没下的,在中央军里,能做到队长可是很威风的!”说话的同时,他还特意把胸脯挺了挺。
唐寅心中暗笑,一个队长就很威风了,自己这五人,无论挑出哪一个都不知道比队长要高出多少级呢。这个潘元,为人不错,但还是挺好面子的。
越是接触,也就越能看出潘元的个性,唐寅也就更加容易从他身上套话了。
这时候,一股香风飘来,饭馆的老板娘姗姗走来。由于饭馆太小,老板娘是又做伙计,又做掌管。唐寅转头看去,只见老板娘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片片雪白的肌肤。在他印象中,莫国的民风并不开放,女子做如此打扮,也显得很轻浮。想必,这正是老板娘招揽食客的手腕之一吧!
当唐寅打量老板娘的时候,后者也刚好看到了他,眼睛不由得随之一亮。
去掉内在不说,单看外表的话,唐寅确实很吸引人,秀美英俊,刚毅中不失柔和,天生的笑面很容易让人对他生出好感,即便男人见了他也会忍不住多瞅上几眼,何况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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